攸县实施酒埠江水库休闲垂钓新规
2025-01-02 11:37:29          来源:攸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文维 | 作者:夏笛          浏览量:3883

为保护酒埠江水库渔业资源与生态,推动旅游发展,攸县自2025年1月1日起酒埠江水库休闲垂钓新规正式实施。

在水库水域休闲垂钓,需遵守相关规定。明确划分了禁钓区与可钓区,酒埠江风景名胜区酒仙湖核心景区和水库内泄洪闸上游、排灌闸口、航标设施、桥梁及附属设施、输电线路下、大坝、运输码头、防洪设施、陡峭堤岸等存在垂钓安全隐患的区域常年禁钓。酒埠江风景名胜区酒仙湖核心景区规划为垂钓基地的区域和水库内禁钓区外的适钓区域为可钓区,但可钓区在每年4月为鱼类繁殖期也禁止垂钓。

垂钓行为有严格规范,禁用违规钓具钓法,限制一人多杆多钩,禁止使用视频辅助等设备及有害饵料,不可在桥上垂钓或借垂钓之名行捕捞之实。渔获物也有标准,多种鱼类需达到一定重量,日钓量不超10公斤,误钓幼体及禁捕品种要放回,严禁钓取大鲵等珍贵水生动物。

此外,渔获物不得交易,垂钓者要确保自身安全并爱护环境,服从管理。违规者将由渔政、市监、公安等多部门依情节处罚,阻碍执法将担责,管理人员违规也会被查处。民众有保护水库资源环境的义务,发现违法钓鱼可拨打0731-24603769,0731-22110956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一审:刘洁琼丨二审:蔡晓雅丨三审:刘峰

监制:吴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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